本报6月8日讯(通讯员王辉)市国税局通报,根据国家有关通知,我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AG广东会,将与北京等20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一起,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,享受江苏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AG广东会税收试点政策。
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,一是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AG广东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AG广东会所得税;二是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AG广东会,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AG广东会工资总额8%的比例,据实在AG广东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;三是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AG广东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。
同时,文件规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(ITO)、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(BPO)、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(KPO)。